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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供电部门开放安装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桩申请

――小区里种“草” 喂“马”乐陶陶

  • 发布日期:2017-10-20 11:26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记者 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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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宝骏E100的正式上市,我市的新能源汽车在街上日渐增多。目前,我市已经建造了一定数量的公共充电桩,但随着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增多,公共充电桩将面临不够用的尴尬局面。于是,在所居住的小区安装专用充电桩,将成为不少市民解决“有马无草”尴尬处境的方案。

  记者带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问题,日前采访了柳州供电局(简称“供”)相关负责人。

  问:个人充电设施报装的首要条件是什么?

  供:目前已实行居民一户一表用电的客户(车主)需报装个人充电设施的,首先要到所在小区物业(无物业、无房开、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到相应社区或居委会)咨询并取得物业的同意。

  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向供电局报装个人充电设施?特殊类型客户如何报装?

  供:一般规划建设有停车场的小区,可与小区物业协商,从停车场专用变压器直接接电安装。相关费用也与物业直接协调,车主个人不需要通过供电局批准。

  三无小区(无物业、无房开、无业主委员会)业主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由社区(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如小区变压器容量可以满足报装需求即可办理;如果小区的变压器容量不能满足报装需求,则需要暂缓报装,待变压器增容后再报装。

  街道零散居民,郊区、农村的用户申请安装充电设施,需由社区(街道办)出具证明材料到供电局报装。如客户原为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可加装一个电表专供充电设施使用,执行居民合表户电价。如客户原为合表户电价,不用加装电表,客户自行安装使用即可。

  问:个人充电设施报装如何办理?需要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供:如需到供电局进行用电报装,以车主为个人充电设施报装主体,携带报装所需要的材料到供电局各城区分局的营业厅进行报装申请。

  个人报装充电桩的需要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中,购车人要与固定车位产权名、买卖协议、使用权合同一致或提供户口本证明为直系亲属;租赁车位的购车人要与租赁合同上姓名一致;同一购车发票只能在一处地点申报充电设施用电。另外,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固定车位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物业出具的证明材料(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社区或居委会出具)等。

  问:供电局是否负责安装充电桩?

  供:供电局不负责安装充电桩。但供电局接到申请人的申报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联系申请人到现场勘查,符合条件后,供电局安排人员安装电表。而充电桩的施工,申请人可以找物业协商或自行找有资质的电工实施,也可以寻求新能源车销售方的帮助或其他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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