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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建技字〔2018〕1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
2017年度全区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
专项论证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全区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设〔2017〕3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管理规定》要求组织抗震设防论证,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把关作用。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全区市政公用
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设
〔2017〕31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联系人:余文忠 联系电话:28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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